龙岩中院对干警出国时间的具体管理办法-金堂县民警刘小娟违反因私出国规定有哪些具体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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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院对干警出国时间的具体管理办法
警察这份职业非常神圣,他们不仅要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还要维护社会的稳定。但警察也需要有正常的休息时间,出国旅游放松身心。那么,对于龙岩中院的干警来说,出国时间有哪些具体管理办法呢?
龙岩中院对干警出国时间的具体管理办法有哪些?
龙岩中院专门出台了《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出国(境)时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干警出国(境)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规定,龙岩中院干警的出国(境)时间,原则上每年度不超过1次。其中:
出国(境)探亲的,一般不超过20天;
出国旅游的,一般不超过15天;
出境旅游的,一般不超过7天。
金堂县民警刘小娟违反因私出国规定有哪些具体情节?
金堂县公安局户政管理大队民警刘小娟在接到单位关于取消一切休假、全员返岗上岗的通知后,违反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和请销假管理规定。具体情节如下:
在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乘飞机前往新加坡旅游;
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延长在新加坡的逗留时间;
在返程时,未向单位报告,擅自变更航班。
警察出国旅游是否有限制?
对于普通的警察来说,出国旅游没有限制,只要按照通常的程序办理护照并出国即可。但是,对于处级或以上级别的警察,出国旅游则需要上级领导的批准。
警察出国旅游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警察出国旅游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提前向单位提交出国旅游申请,并获得批准;
办理好护照、签证等出国所需证件;
遵守出国所在国的法律法规;
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及时向单位报告出国行程和归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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