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水上旅游咋管?新规要点有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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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简称“三”,别称“鹿城”、“椰城”,是海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著名的海滨旅游城市。三亚位于海南岛最南端,北邻陵水黎族自治县,南与西沙群岛隔海相望,总面积19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9万余人。三亚气候宜人,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是国内外著名的旅游胜地。
三亚水上旅游新规:
1. 明确水上旅游经营者的资质要求
《办法》明确了水上旅游经营者的资质要求,规定经营水上旅游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自然人资格;
2. (二)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资金、人员、设备和场所;
3. (三)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 (四)主要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水上旅游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5.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细化水上旅游船舶管理
《办法》对水上旅游船舶的登记、检验、检修、保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规定水上旅游船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取得水上旅游船舶适航证书。水上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船舶进行检验、检修和保养,并为船舶投保水上旅游船舶责任险。
3. 强化水上旅游安全管理
《办法》强化了水上旅游安全管理,规定水上旅游经营者应当制定水上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水上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参加水上旅游的游客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
4. 规范水上旅游从业人员管理
《办法》对水上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和管理进行了规定。规定水上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专业知识,并接受水上旅游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水上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水上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5. 加强水上旅游市场监管
《办法》加强了水上旅游市场监管,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水上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水上旅游经营者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办法》规定的水上旅游经营者,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水上旅游船舶适航证书等处罚。
新规要点解读:
1. 明确水上旅游监管主体
《办法》明确了水上旅游监管主体,规定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全市水上旅游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水上旅游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水上旅游监管工作。
2. 划定水上旅游区域
《办法》划定了水上旅游区域,规定三亚市水上旅游区域为:
1. (一)三亚湾海域全域;
2. (二)大东海海域全域;
3. (三)亚龙湾海域全域;
4. (四)凤凰岛海域全域。
3. 简化水上旅游审批程序
《办法》简化了水上旅游审批程序,规定水上旅游经营者取得水上旅游船舶适航证书后,方可从事水上旅游经营活动。水上旅游经营者应当在取得水上旅游船舶适航证书前15个工作日,向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备案。
4. 加强水上旅游宣传推广
《办法》加强了水上旅游宣传推广,规定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上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加大对三亚水上旅游资源的宣传推广力度。水上旅游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开展水上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但不得损害三亚水上旅游整体形象。
5. 完善水上旅游投诉受理机制
《办法》完善了水上旅游投诉受理机制,规定游客对水上旅游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向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投诉。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应当及时受理并处理游客投诉,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水上旅游经营者相应的处罚。
新规亮点:
1. 以问题为导向,注重解决三亚水上旅游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办法》以问题为导向,注重解决三亚水上旅游管理中的突出如水上旅游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船舶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市场监管不力等
2. 创新管理模式,探索水上旅游包容审慎监管新路径
《办法》创新管理模式,探索水上旅游包容审慎监管新路径,既规范了水上旅游市场,又为水上旅游发展提供了空间和动力。
3. 强化风险防范,确保水上旅游安全有序
《办法》强化风险防范,确保水上旅游安全有序,从水上旅游经营者资质、船舶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入手,层层把关,筑牢水上旅游安全防线。
1. 欢迎大家对新规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2. 对于水上旅游的安全大家有哪些经验和教训可以分享?
3. 三亚水上旅游有哪些值得推荐的项目或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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