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旅游不得夹带私务-春季旅游旺季党员干部应严守廉政底线
查找更多旅游攻略,请点击右上角输入关键词搜索。
核心党员干部旅游不得夹带私务——春季旅游旺季党员干部应严守廉政底线
疑惑党员干部如何定义旅游中的“公务”与“私务”
党员干部旅游中,“公务”和“私务”的区分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公务指的是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要的出行,比如出差、调研、考察等。而私务则是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出行,比如探亲访友、度假休假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党员干部在旅游活动中,不能将私务与公务混淆,更不能借公务之机夹带私务。
疑惑党员干部旅游时如何避免“拿人情”
党员干部旅游时,最忌讳的就是“拿人情”。这会导致人情债务,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公正执行公务。
要避免“拿人情”,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公私分明”的原则。在旅游活动中,不能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车票、食宿等费用。
党员干部旅游时常见“拿人情”行为
行为 | 影响 |
---|---|
接受企业或个人支付旅游费用 |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
要求下级单位或业务单位接待 | 造成公款浪费 |
将旅游费用转嫁给单位 | 违反财经纪律 |
疑惑党员干部旅游时如何处理“上下级关系”
党员干部在旅游活动中,要妥善处理“上下级关系”。上级党员干部不能利用职权,强迫或暗示下级党员干部陪同旅游。下级党员干部也不能因领导要求而不顾廉政纪律,陪同旅游。
党员干部之间要坚持公私分明,自觉维护廉洁形象。在旅游活动中,要避免与上下级共处一室或共同出游。
疑惑党员干部旅游时如何选择旅游目的地
党员干部旅游时,要选择清风正气的旅游目的地。避免前往那些有不良风气或腐败隐患的地区或场所。
选择旅游目的地时,党员干部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能盲目跟风或攀比。要避免选择超出自己经济能力或超出正常接待标准的旅游目的地。
疑惑党员干部旅游时如何主动接受监督
党员干部旅游时,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组织汇报旅游计划,并自觉接受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
党员干部还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欢迎群众对自己的旅游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对于群众反映的要认真核实并及时整改。
对于党员干部旅游中的廉洁纪律,大家还有哪些问题或建议?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交流。
如需查找更多旅游攻略,请点击右上角使用本站搜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