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乱象多,省条例管不管?浙江省旅游条例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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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乱象,浙江新《旅游条例》如何整治?
各位看官,有没有这样的体验:到风景如画的景区旅游,却被「天价」酒店和强制购物弄得心烦意乱?又或者,「停车难」的让人望而却步?别急,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这本《浙江省旅游条例》,为整治旅游乱象开了哪些「妙方」!
景区停车乱象,新《旅游条例》这么说
想象一下,你兴高采烈地驱车到景区门口,却发现根本找不到停车位,还得苦苦排队等上几个钟头。好不容易停好了车,却被天价停车费吓了一跳,是继续往里游还是打道回府,这真是个头疼的
放心,浙江省新《旅游条例》早有针对!
根据新《旅游条例》规定,景区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停车位价格,并向社会公布。还要完善停车场管理制度,提高停车效率,让游客们告别「停车难」和「天价停车费」。
还记得 2020 年那个在网上引发热议的「杭州西湖断桥停车收费」事件吗?如今有了新《旅游条例》撑腰,政府将会加强对景区停车费用的监管,杜绝类似乱象的发生。
酒店住宿乱象,新《旅游条例》这么说
好不容易进了景区,入住酒店后却发现房间与图片严重不符,或者莫名其妙地被收了各种附加费,关键是,酒店工作人员还态度恶劣,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针对这些新《旅游条例》可是下了狠招。
根据新《旅游条例》,酒店经营者必须如实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而且,景区内的酒店住宿价格,必须向社会公布,不得实行差别定价。
新《旅游条例》还要求酒店经营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强制游客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旅行社乱象,新《旅游条例》这么说
旅行社乱象,相信大家也是深有体会。购物套路多、服务质量差、行程安排不合理,这都是备受诟病的
对此,新《旅游条例》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强制游客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旅行社必须如实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行程或者减少服务内容。
更重要的是,新《旅游条例》还对旅行社导游的资质提出了要求。导游必须取得导游证,并且不得向游客索取小费或者回扣。
有了新《旅游条例》的「加持」,相信旅行社再也不敢肆意妄为,我们的旅行体验也会越来越舒心。
购物消费乱象,新《旅游条例》这么说
到旅游景区,免不了会有购物的需求。但是,一些景区商铺却趁机抬高物价,宰客行为令人发指。怎么破?
别急,新《旅游条例》也想到了这一点。
根据新《旅游条例》,景区商铺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且可以在不损害商品和服务的前提下,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如果景区商铺出现违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旅游主管部门查处并依法处理。
导游素质乱象,新《旅游条例》这么说
导游的素质,直接影响着游客的旅游体验。但是,部分导游却存在知识储备不足、态度恶劣、私自收取小费等让游客大倒苦水。
针对导游素质乱象,新《旅游条例》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根据新《旅游条例》,导游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游客,不得向游客索取小费或者回扣。导游应当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
对于违反导游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的导游,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导游证。
各位看官,阅读完这篇文章,相信大家对浙江省新《旅游条例》的妙招有了充分了解。那么,关于旅游景区乱象整治,你还有哪些疑问?你有哪些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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