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店里的意外事故,谁该为那只破损的手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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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店惊魂,30万手镯碎,孰之过?
各位看官,最近网络上可谓是热闹非凡,一则“云南女游客试戴30万手镯失手摔碎”的新闻引爆舆论。30万的手镯,想想就令人瑟瑟发抖,那这究竟是谁的错,马扎稳点,且听小编细细道来!
这手镯到底值不值30万?
面对这个争议点,首先必须得捋捋清楚这手镯的真假货。经当地宝玉石协会评估,损坏的手镯市场价值为18万元。18万,这个数字就已经不是普通人消费得起的了,那这个价值到底是怎么评估出来的呢?且看下表:
评估方法 | 评估依据 | 评估结果 |
---|---|---|
市场参考法 | 根据市场上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进行参考 | 18万元 |
成本法 | 根据手镯的材料、制作工艺、设计等成本进行估算 | 暂未公布 |
收益法 | 根据手镯未来可以产生的收益进行估算 | 暂未公布 |
从表中可以看出,此次评估主要采用了市场参考法。这18万的价值其实就是一个参考值,实际市场价格可能会有浮动。其实,手镯的价值除了其本身的品质外,还与市场需求、品牌影响力等因素有关。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如何判断手镯的价值,还是需要多做功课,以免被商家忽悠。
试戴时摔坏手镯,谁该买单?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商场试戴物品时,都会有相关提示,比如“小心轻放”之类的。那么,在珠宝店试戴手镯时,如果不小心摔坏了,谁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这个法律上其实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第1190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商家在提供试戴服务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果游客在试戴过程中因商家安全措施不当而导致手镯损坏,则商家可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游客因自身过失造成手镯损坏,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如果游客试戴时用力过猛,或者不小心失手摔落手镯,那么就需要对手镯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游客费女士在试戴手镯时,由于自身失手导致手镯摔碎,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考虑到商家在安全保障措施方面的不足,法院最终判决费女士承担70%的赔偿责任,商家承担30%的赔偿责任。
调解成功,为何游客承担更多责任?
在多番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游客费女士承担70%的赔偿责任,商家承担30%的赔偿责任。这一结果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为什么游客要承担更多责任?
对于这个需要从多个角度来分析。根据《民法典》第1190条的规定,因自己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费女士在试戴手镯时失手摔碎了手镯,属于自己的过错,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双方的过错程度、损失情况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等。在该案中,费女士的过错明显大于商家。考虑手镯价值较高,双方协商未果,法院最终判决费女士承担70%的赔偿责任,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兼顾了社会情理。
鉴定费为何游客承担?
除了赔偿责任外,不少网友还关注到鉴定费用此前,瑞丽市宝玉石协会对摔碎的手镯进行了鉴定,鉴定费为5000元。有网友质疑,为什么鉴定费要游客承担?
对于这个我们可以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因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鉴定费是用于确定手镯价值的费用,属于因消费者损害而产生的费用,因此应当由费女士承担。
游客报低价团是否被套路?
在该事件引发关注后,有网友质疑费女士是否报了低价团而掉入陷阱。对于这一质疑,目前尚未得到权威部门证实。
低价团往往会安排购物环节,通过回扣等方式诱导游客在指定门店购物。如果费女士确实参加了低价团,则需要警惕是否存在购物陷阱。但在本案中,游客费女士在试戴手镯时的过错行为与报不报低价团并无直接关联,因此报低价团并不足以免除其赔偿责任。
《北青报》:旅游店里的意外事故,别怕,依法依规解决纠纷
在网上一片热议声中,《北青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旅游店里的意外事故,别怕,依法依规解决纠纷。文章表示,旅游店里的意外事故备受关注,与其渲染如何防范游客“掉坑”,不如增强游客依法维权的意识。
文章呼吁,游客在购物消费时,一定要保持理性,仔细查看商品,了解商品价格,并索要发票。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互动:你认为“30万手镯碎,谁之过?”
亲爱的小伙伴们,看完这5000字的长文,相信各位看官内心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对于“30万手镯碎,谁之过?”这一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发表你们的看法和建议。你们的每一次评论都是对法律的普及,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社会的进步都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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