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热门演唱会门票(演唱会门票退票规则暗藏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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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热门演唱会门票退票规则暗藏玄机,五大疑问大揭秘
随着演出市场的火热升温,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但与此非热门演唱会门票退票难的问题也让不少歌迷头疼不已。为了帮助大家厘清非热门演唱会门票退票规则中的玄机,小编特地总结了五大疑问,并逐一为大家详细解答。
疑为什么非热门演唱会的门票不能退?
购票规则 |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相关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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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约定不可退或者限制退票的条款 |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
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约定不可退或者限制退票的条款 |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
许多购票软件的购票须知中明确规定,演唱会门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理由是票品为有价证券,非普通商品。这种规定是否合理合法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而购票软件的购票须知中约定演唱会门票不可退换,显然属于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因此违反了该条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是消费者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没有机会协商的,因此被视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解释应当有利于消费者。而购票软件的购票须知中约定演唱会门票不可退换,属于对消费者不利的规定,因此应当被解释为消费者有权退票。
购票软件的购票须知中约定演唱会门票不可退换的规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无效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票。
疑热门演唱会门票可以退,非热门演唱会门票不能退,这合理吗?
现象 |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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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热门演唱会和非热门演唱会实行不同的退票政策 | 构成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歧视 |
对热门演唱会和非热门演唱会实行不同的退票政策 | 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
根据相关规定,对不同类型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实行有差别待遇。有些售票平台对热门演唱会门票和非热门演唱会门票采取不同的退票政策,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
对热门演唱会和非热门演唱会实行不同的退票政策,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歧视,侵害了消费者平等享有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对热门演唱会和非热门演唱会实行不同的退票政策,也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在购买演唱会门票时,应当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可退票或不可退票的演出。而售票平台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侵害消费者选择权的行为。
疑为什么开演前两周就能退票,而一个月前就预售的票不能退?
购票规则 | 实质上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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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前两周退票,完全不影响二次销售 | 风险由消费者承担 |
开场前两周退票,完全不影响二次销售 | 加重消费者责任 |
购票软件的购票须知中往往规定,开场前两周内退票的,可以全额退款。开场前一个月就预售的票却不能退票。这种规定合理吗?
开场前两周退票,完全不影响二次销售。因为演唱会开演前两周,还有足够的时间对门票进行二次发售。而开场前一个月就预售的票,如果不能退票,显然会增加消费者不能参加演出的风险。
这种规定实质上将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因为开场前两周不能退票,消费者只能自行承担不能参加演出的风险。而开场前两周可以退票,则可以有效降低消费者的风险。
演唱会开演前一个月就预售的票,也应当允许消费者退票。
疑退票扣除20%至40%手续费,这合理吗?
收取退票手续费 |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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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退票手续费 |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
收取退票手续费 | 属于霸王条款 |
购票软件的购票须知中往往规定,退票时需要扣除20%至40%的手续费。这种规定合理吗?
收取退票手续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购买演唱会门票后,已经履行了支付票款的义务。而购票软件退票时扣除手续费,相当于二次收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收取退票手续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而购票软件的购票须知中约定收取退票手续费,属于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因此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收取退票手续费属于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指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明显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或者减轻了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条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第十四条)而购票软件的购票须知中约定收取退票手续费,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因此属于霸王条款。
疑电⼦票不能退票是合理的吗?
退票理由 | 是否属于客观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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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票不能召回 | 实际不成立 |
格式条款免除了经营者责任 | 属于无效条款 |
有些购票软件的购票须知中规定,电⼦票不能退票,因为电⼦票属于实名认证,无法召回。这种规定合理吗?
电子票并不存在不能召回的因为电子票是由发行机构记录在电子计算机中的数据记录,可以随时进行修改或注销。
购票软件的购票须知中约定电⼦票不能退票,属于格式条款免除了经营者责任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电子票也应当允许退票。
非热门演唱会门票退票难的既涉及法律法规的保障,也关乎消费者的权益。对于这次“退票难”的集中爆发,你怎么看?你遇到过哪些“退票难”的情况?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看法。你的声音,可以让更多人关注到这个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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