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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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条例》:您不可不知的旅游新规!
北京作为一个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的旅游胜地,吸引着海内外众多游客前来观光。为了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北京市政府制定了《北京市旅游条例》。本条例将于2017年8月1日起实施,广大游客和旅游经营者需提前了解相关规定。
一日游黑幕重重,条例严厉打击
一日游的乱象长期困扰着旅游市场,不仅侵害游客利益,也扰乱了旅游秩序。为了遏制这一顽疾,《北京市旅游条例》首次对此进行了专章规定。
违法行为 | 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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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一日游经营 | 由旅游主管部门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
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涂写、张贴一日游产品广告 | 由相关执法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
冒用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公共交通客运企业等名义 | 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
拒绝、拖延退还旅游费用 | 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处以退还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商业旅拍乱象,条例规范管理
商业旅拍曾一度扰乱景区秩序,影响游客游览体验。为了整治这一《北京市旅游条例》对商业旅拍进行了明确规范。
违法行为 | 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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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止拍照区域进行商业旅拍 | 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拍摄,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未经许可在公共场所使用无人机进行商业旅拍 | 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商业旅拍妨碍其他游客正常游览 | 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拍摄,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景区乱象频出,条例加强管理
故宫、天坛等热门景区经常出现擅自摆摊、圈地占店等乱象,影响游客参观。针对这些《北京市旅游条例》赋予景区管理部门更大的管理权限。
景区管理部门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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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摆摊、圈地和占点的经营行为,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 |
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旅游维权渠道,条例畅通便捷
《北京市旅游条例》建立了完善的旅游维权机制,为游客提供了便捷的维权渠道。
维权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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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 |
旅游主管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其他依法有权受理旅游投诉的机构 |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北京市旅游条例》,我们特别提出了以下欢迎您积极参与讨论:
1. 一日游乱象有哪些表现形式?
2. 商业旅拍有哪些不规范行为?
3. 景区管理部门有哪些新权限?
4. 对违反《北京市旅游条例》的行为,有哪些处罚措施?
5. 对于《北京市旅游条例》的实施,您有哪些建议或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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