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迈入新纪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解读
查找更多旅游攻略,请点击右上角输入关键词搜索。
旅游迈入新纪元: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嘿!各位热爱旅行的小伙伴们,准备好迎接旅游界的重大变革了吗?201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就要正式启航,带着它满满的干货和保障,为我们开启旅游的新纪元!
门票涨价?不再任性!
还记得那些动辄上百元的景区门票吗?以后这样的情况可能要成为历史了! 《旅游法》明确规定,景区涨价必须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示,还要举行听证会,让老百姓们充分了解涨价原因和幅度。
这可真的是大快人心啊!以后我们再也不怕景区说涨就涨,随意宰客了。
购物退货?有法可依!
去旅游时买到不满意或不合适的东西,以往都是有苦难言。现在,《旅游法》终于给游客撑腰了!
《旅游法》规定,游客有权在购物后7日内无须理由地退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在旅途中冲动购物,买完后发现不合适,都可以放心地退回。
再也不用担心买到地摊货假货了,购物也能安心了!
非法旅行社?拒之门外!
黑旅行社害人不浅,《旅游法》对它们绝不姑息!
《旅游法》明确规定,非法旅行社将被禁止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旅行社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并且不得超出许可证范围经营。
这意味着,以后我们再也不会遇到那些黑旅行社坑蒙拐骗了,旅游安全更有保障了!
旅游合同恐吓?没门!
以前,旅游合同往往是霸王条款,吓得游客瑟瑟发抖。现在,这种做法也行不通了!
《旅游法》规定,旅游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格式条款,必须是合理和公平的。如果条款对游客明显不利,消费者可以拒绝签署或要求修改。
以后,旅游合同再也不敢吓唬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更加受到保护!
旅行质量投诉?谁怕谁!
去旅游遇到糟心事,投诉无门?现在,这一切都将改变!
《旅游法》规定,游客对旅游服务不满意,可以向旅游经营者提出投诉。旅游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投诉,并给出合理答复。
如果投诉无果,游客还可以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国家将建立旅游投诉处理机制,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小伙伴们,你们对于《旅游法》还有什么疑问或期待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们的看法,一起聊聊旅游界的新气象!
如需查找更多旅游攻略,请点击右上角使用本站搜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