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201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护航国民旅游
查找更多旅游攻略,请点击右上角输入关键词搜索。
2018版旅游法:给国民旅游保驾护航
作为一名吃喝玩乐无忧无虑的小编,深知各位吃瓜群众对旅游法的不甚了解。为了让大家在尽情游玩的过程中始终置身于法律的保护之下,小编决定倾囊相授,从2018版旅游法中挑出五个核心为你解析得明明白白,让你的每一次旅途都无后顾之忧!
景区涨价必须提前公布?
(解答)
没错!真是眼见为实,耳朵为你作证。2018版旅游法明确规定:
涨价事项|公布时间
1.--|---|
门票价格|6个月
服务项目|30天
其他价格|10天
小编点评:
看到没,涨价这事儿,景区不得再偷偷摸摸干了,必须提前让你有足够的时间盘算盘算,掏不掏得起这份冤枉钱。这可是一项关乎国民幸福指数的大利好,以后再也不怕被突然涨价打个措手不及,痛得你喊娘!
景区能乱涨价吗?
(解答)
想多了,想得美,想都不要想。景区涨价必须经得起群众的考验!
涨价程序
1. 提出申请:景区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提交涨价申请,说明涨价原因和幅度。
2. 公众参与: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听证会或其他形式的公众参与,征集民意。
3. 专家评估:聘请专家对涨价申请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 政府批准: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根据公众参与和专家评估意见,决定是否批准涨价。
记住,如果景区涨价没有经过以上流程,属于违法行为!
小编点评:
不瞒你说,以前景区涨价就跟小姑娘化妆一样,全凭自个儿喜好。现在可不行了,必须经过群众的火眼金睛和专家的考验,涨得不明不白休想得逞。这一条简直是为广大游客量身定做的,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被某只“黑心景区”坑得体无完肤了!
景区有哪些不作为和乱作为?
(解答)
说出来吓死你,五花八门,看得人眼花缭乱!
不作为
未按规定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让游客一头雾水,两眼一抹黑。
未采取必要措施,导致游客出现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未按照规定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导致服务质量堪忧,令人摇头叹息。
乱作为
未经批准擅自提高门票价格,让游客大呼“抢劫式涨价”。
搭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买或接受其他旅游产品或服务,对游客进行赤裸裸的“道德绑架”。
隐瞒或者虚假说明旅游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让游客上当受骗,痛不欲生。
小编点评:
读完上面这一大段,小编不禁脊背发凉。原来景区还有这么多的“小动作”,简直防不胜防啊!但有了2018版旅游法,这些不作为和乱作为统统会被照妖镜照出来,让你再无所遁形!
遇到侵权怎么办?
(解答)
冷静,冷静,冷静!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说三遍。遇到侵权切莫慌张,教你几招让你维权不慌:
收集证据
妥善保管发票、合同等相关凭证。
拍摄照片或视频记录侵权行为。
找目击证人帮忙佐证。
向相关部门投诉
拨打12301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电话。
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
向有关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
提起诉讼
如果投诉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编点评:
记住这三条,遇到侵权别怕它。只要证据在手,你就是维权界的诸葛亮,谁也别想逃得过你的“空城计”!
旅游纠纷有先行赔付吗?
(解答)
有的,有的,有的!重要的事情,也要说三遍。2018版旅游法规定:
先行赔付条件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受伤。
发生重大财产损失事故,造成旅游者财产损失。
因旅行社或者导游的行为侵犯旅游者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理赔规则
死亡赔付:20万元以上。
重伤赔付:10万元以上。
轻伤赔付:5万元以上。
财产损失赔付:2万元以上。
小编点评:
天呐,这可真是意外之喜!有了先行赔付制度,游客简直就是吃了颗定心丸。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旅游时遭遇意外事故,回天乏术却无处伸冤了!
看完这篇文章,欢迎大家踊跃留言分享自己的观点:
你对2018版旅游法有哪些看法?
你在旅游过程中遇到过哪些侵权行为?是如何处理的?
你认为还有什么旅游纠纷处理机制可以完善?
你的留言和观点将为我们进一步完善旅游法相关政策提供宝贵的意见,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快乐的旅游环境!
如需查找更多旅游攻略,请点击右上角使用本站搜索功能